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电话:0372-3765859
地址:铁西路文峰立交桥北100米路东
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ZB-AY-JC-2024-0002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物业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说明)
4.预算金额:390000元
采购最高限价:390000元
5.1服务期:一年,2024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13日止。期满后如医院对本年度服务满意特殊情况可续签合同。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验收程序和要求:合同期限内,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验收、考核,满意度达到90%。若同意其付款申请,则视为验收考核达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纳税凭据复印件以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的查询记录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未提供查询记录的也不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北20米路东)
3.方式:现场发售。
4.售价: 500元/份,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5.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磋商文件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的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北20米路东)。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北2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上发布。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安阳市铁西路北段39号
联系人:时科长
联系方式:13569068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平原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北20米路东
联系人:刘佳龙
联系方式:16637209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龙
联系方式:16637209321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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